六國論

蘇洵

〈六國論〉 蘇洵

六國破滅[1],非兵不利 [2],戰不善 [3],弊在賂秦 [4]。賂秦而力虧 [5],破滅之道 [6]也。或曰︰「六國互喪 [7],率 [8]賂秦耶?」曰︰「不賂者以賂者喪。」蓋失強援 [9],不能獨完 [10],故曰「弊在賂秦」也。

秦以攻取 [11]之外,小則獲邑 [12],大則得城,較秦之所得 [13]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;諸侯之所亡 [14]與戰敗而亡者,其實亦百倍。則秦之所大欲,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戰矣。思厥先祖父 [15],暴霜露,斬荊棘 [16],以有尺寸之地 [17]。子孫視之不甚惜,舉以予人 [18],如棄草芥 [19]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後得一夕安寢;起視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則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無厭 [20],奉之彌 [21]繁,侵之愈急,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 [22]矣。至於顛覆 [23],理固宜然。古人 [24]云︰「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 [25]。」此言得之 [26]。

齊人未嘗賂秦,終繼五國遷滅 [27],何哉?與嬴 [28]而不助五國也。五國既喪,齊亦不免矣。燕趙之君,始有遠略 [29],能守其土,義不賂秦 [30]。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,斯用兵之效 [31]也。至丹以荊卿為計 [32],始速禍 [33]焉。趙嘗五戰于秦 [34],二敗而三勝 [35];後秦擊趙者再,李牧 [36]連卻 [37]之;洎牧以讒誅 [38],邯鄲為郡 [39],惜其用武而不終 [40]也。且燕趙處秦革滅 [41]殆盡之際,可謂智力孤危 [42],戰敗而亡,誠不得已。向使三國各愛其地 [43],齊人勿附於秦,刺客不行 [44],良將 [45]猶在,則勝負之數 [46],存亡之理,當 [47]與秦相較,或未易量 [48]。

嗚呼!以賂秦之地,封天下之謀臣;以事秦之心,禮[49]天下之奇才;幷力西嚮[50],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[51]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勢,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[52],日削月割,以趨於亡!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!

夫六國與秦皆諸侯,其勢弱於秦,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;茍以天下之大,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[53],是又在六國下矣!,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。悲夫!有 如此之勢,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趨於亡!為國 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!

注釋

1. 六國破滅︰《史記.六國年表》司馬貞《索隱》曰︰「六國,魏、韓、趙、楚、燕、齊,并秦凡七國,號曰七雄。」六國破滅︰韓亡於秦皇17年,趙亡於19年,魏亡於22年,楚亡於24年,燕亡於25年,齊亡於26年。

2. 兵不利︰兵︰兵器。也即軍隊。利︰鋒利、利害。《漢書.鼂錯傳》曰︰「兵不完利,與空手同。」

3. 戰不善︰戰︰作戰。善︰優勝。

4. 弊在賂秦︰弊︰惡也,過失也。賂︰賄賂。

5. 力虧︰力︰國力。虧︰損耗、削弱。

6. 道︰理也。

7. 互喪︰互︰交互繼接也。喪︰《說文》曰︰「亡也。」互喪︰相繼滅亡。

8. 率︰皆也。

9. 強援︰強大後援。

10. 獨完︰獨︰獨自。完︰保全。獨完︰自保也。

11. 攻取︰戰爭侵佔。

12. 邑︰《說文》曰︰「國也。」引伸作城市。大曰都,小曰邑。

13. 所得︰因六國賄賂而得到之土地。

14. 所亡︰因賄賂秦國而失去之土地。

15. 思厥先祖父︰思︰想念;一解作助語詞,無義。厥︰其也。指六國後人。先︰先人。祖︰祖宗。父︰父輩。

16. 暴霜露,斬荊棘︰暴︰暴露也。暴霜露︰暴露於霜露之下。荊棘︰山野叢生之帶刺灌木;引伸作荒蕪之地。《老子》曰︰「師之所處,荊棘生焉。」二句形容立國創始之難。《左傳.宣公十二年》曰︰「篳路藍縷,以啟山林。」言楚人立國之難。二句意本於此。

17. 尺寸之地︰言土地之小也。

18. 舉以予人︰舉︰皆也。予︰給與。人︰他人。指秦國。

19. 草芥︰芥︰小草也。草芥︰形容輕賤之物。

20. 厭︰同「饜」;滿足也。《說文》曰︰「猒,飽也。」厭乃「猒」之假借。

21. 彌︰益也,愈也。

22. 判︰《說文》曰︰「分也。」意謂分明也。

23. 顛覆︰顛墜覆敗;滅亡也。

24. 古人︰指蘇代。

25. 以地事秦四句︰引自《史記.魏世家》。蘇代謂魏(安釐)王曰︰「欲璽者,段干子也;欲地者,秦也。今王使欲地者制璽,使欲璽者制地,魏氏地不盡則不知已。且夫以地事秦,譬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。」王曰︰「是則然也。雖然,事始已行,不可更矣。」

26. 此言得之︰得之︰得其道理。此言得之︰這話說出其中道理。

27. 遷滅︰遷︰徙國曰遷。遷滅︰即亡國也。

28. 與嬴︰與︰助也。《戰國策》曰︰「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」《註》曰︰「與,猶助也。」嬴︰秦王嬴姓。即指秦國。○粵[仍],[jing4]。

29. 遠略︰長遠計策。

30. 義不賂秦︰義︰宜也。義不賂秦︰以不去賄賂秦國為原則。

31. 斯用兵之效︰斯︰此也。全句之意是︰燕國雖然弱小,但卻較後而亡;正是與秦抗戰之成效也。

32. 丹以荊卿為計︰丹︰燕國太子姬丹(? – 公元前226)。荊卿︰即荊軻(? – 公元前227)。《史記.刺客列傳》曰︰「荊軻者,衛人也。其先乃齊人,徙於衛,衛人謂之慶卿。而之燕,燕人謂之荊卿。」《索隱》曰︰「卿者,時人尊重之號。」計︰指荊軻刺秦王事。《史記.燕世家》曰︰「燕見秦且滅六國,秦兵臨易水,禍且至燕。太子丹陰養壯士二十人,使荊軻獻督亢圖於秦,因襲刺秦王,秦王覺,殺軻,使將軍王翦擊燕,燕王亡徙居遼東,秦拔遼東,虜燕王喜,卒滅燕。」

33. 始速禍︰始︰才也。速︰招致。《左傳.隱公三年》曰︰「所以速禍也。」

34. 趙嘗五戰於秦︰語本《史記.張儀列傳》︰「張儀說楚王曰︰『大王嘗與吳人戰,五戰而三勝。』」《史記.趙世家》曰︰「趙王遷三年,秦攻赤麗、宜安,李牧率師與戰肥下,卻之。四年,秦攻番吾,李牧與之戰,卻之。」

35. 二敗而三勝︰秦趙五戰,閼于之戰,趙勝秦敗。幾之戰,趙勝秦敗。長平之戰,趙敗秦勝。邯鄲之戰,趙勝秦敗。肥之戰,趙勝秦敗。此所謂二敗三勝也。

36. 李牧︰李牧(? – 公元前229),嬴姓,李氏,名牧。趙國柏仁人。戰功顯赫,生平未嘗一敗。牧與白起、廉頗、王翦並稱戰國四大名將。嘗逐降匈奴,綏靖北境。兩次大破秦軍,封武安君。因被讒見殺。死後三月而趙亡。事見《史記.廉頗藺相如列傳》。

37. 連卻︰連︰接續也。卻︰退也。連卻︰不斷擊退秦軍。

38. 洎牧以讒誅︰洎︰及也。○粵[記],[gei3]。牧以讒誅︰《史記.廉頗藺相如列傳》曰︰「秦多與趙王寵臣郭開金,為反間,言李牧、司馬尚欲反。趙王乃使趙蔥及齊將顏聚代李牧。李牧不受命,趙使人微捕得李牧,斬之。」

39. 邯鄲為郡︰邯鄲︰趙都也。為郡︰成為秦郡。意指趙國滅亡。《史記.趙世家》︰「(趙幽繆王)八年十月,邯鄲為秦。」

40. 用武而不終︰用武︰指對秦戰爭。不終︰未到底、不完成。《左傳.僖公十六年》︰「明年,齊有亂,君將得諸侯而不終。」

41. 革滅︰改也。滅︰亡也。

42. 孤危︰孤︰獨也。無援之意。

43. 向使三國各愛其地︰向使︰假使、假令。《史記.李斯列傳》曰︰「向使四君卻客而不內,疏士而不用,是使國無富利之實而秦無彊大之名也。」三國︰韓、魏、楚。愛︰憐也、吝惜也。

44. 刺客不行︰刺客︰指荊軻刺秦。不行︰不用也。

45. 良將︰指李牧。

46. 數︰命運。

47. 當︰假使、假若。

48. 或未易量︰量︰判斷。言勝負存亡,未易判斷也。

49. 禮︰動詞。禮賢下士。

50. 嚮︰通「向」。面也,對也。

51. 秦人食之不得下嚥︰嚥︰通「咽」,咽喉也。

52. 積威之所劫︰積威︰長久以來形成的強大威勢。劫︰威脅、懾服。

53. 故事︰舊事、前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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