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大要

本文選自 《 孟子.告子上 》 ,本無篇名,題目為 後人所加。

《 孟子 》 為 語錄體 多以問答方式說理。

孟子提出「捨生取義」的主張,以體現人生的價值觀和審美追求。

「捨生取義」是一個關乎生死的大問題,但為甚麼要捨生取義,卻不容易說清楚。孟子於此不作抽象的概念分析,而用淺顯的比喻來說明。

第一段:

首先從人人都感興趣的口腹之欲談起,以「魚,我所欲也,熊掌,亦 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」來比喻「生」和「義」二者不可 得兼時,要「舍生而取義」,比喻具體生動,把為何要捨生取義此一問題簡單明瞭地說清楚。

第二段:

進一步闡述為甚麼在某些關鍵時刻要「捨生取義」, 從正反兩方面論證 「人認為義比生命重要」、「不義比死討厭」,因此即使有方法可以讓人求得生存、躲避禍患,也不能使用。由此可見人人皆有捨生取義之心,而非賢者獨有。

第三段:

為了證明「羞惡之心,人所固有」,孟子接着用具體事例來說明,以「行道之人」和「乞人」的處事,論證人人皆有禮義之心。「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嘑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 弗受;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。」即使處於生死關頭,如果施捨的人以極度輕 蔑的態度,「嘑爾」、「蹴爾」,哪怕是饑餓的過路人和乞丐,都「弗受」、「不屑」, 這正好證實「羞惡之心,人皆有之」。

即使處於生死關頭,人都不肯接受嗟來之食。但為甚麼有些人「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」?孟子以不辨禮義而接受萬鍾/高官厚祿的事例,論證人因受物欲虛榮的誘惑,見利忘義,失去本性/本心。

孟子於是以嚴正的語氣加以質詢:「萬鍾於我何加焉?為宮室之 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?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 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 是亦不可以已乎?」,最後以斬釘截鐵的 語氣作結:「此之謂失其本心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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